我剛上大學那會兒做過一件錯事,或者說,在我還不了解自身混賬的情況下,我以為我自己做錯了。
事件主人公是我高中認識的同學,長相清秀但不會打扮,小心翼翼的性格讓她在班級十分不起眼。那時我們倆有很多相似之處,靦腆又對集體抱有憧憬。只是我是非行動派,只要有人那段時間能填補我的空白我就會很樂意成為影子,傾聽抱怨,滿足虛榮心,笨口拙舌做一個透明背景板。也許正因為以上原因才讓我倆成為了「朋友」。
有時我看著她,覺得自己像透過玻璃板觀察兩棲生物,中間隔著好幾種進化的鴻溝。我很清晰地認識到我和她之間關系的脆弱性,她認為我是她「朋友」,但我從來沒有。從小到大除了大學開始有了一位正在靠近友誼這一概念的友人,我沒有把任何人當成朋友。但在常人看來我足夠正常,因為每個階段都有熟識的人,但那只不過是認識的人,不是嗎?
情感於我來講有種模糊的不確定性和虛偽,體現在現實上是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我一次也沒能說出全班半數以上的人名。但我並沒有人臉識別障礙,如果說那句"用了心總該是記住的」這句話內容正確,那我還是有個人臉識別障礙比較符合社會公序良俗。人的情感豐富和沒良心應該可以共同存在,所以我很少有投入感情無法自拔的情況,將來大概註定沒有對古今男女情傷之痛的深刻體驗。
尤其讀的書多了,現在腦子回過勁來,我發現所謂關系本質上是一種索取。至少有的人會給我想要的,比如那位發展中的友人,未來付我工資的人以及良好的商業合作互不侵犯隱私關系,有的人僅僅作為人生過路之交也不錯。但有一種最討厭,打著友善的幌子行榨取之實,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發現後的惡心感往往比被真小人陰了還痛苦。
我很理解我那位同學,高中時將我當朋友是因為我是她少數朋友中唯一願意當垃圾桶的,她如果找另一位朋友她就會成為垃圾桶(對了,我偶爾也充當另一位的垃圾桶)。你覺得這很苦,確實苦,但也常見,可能你就是垃圾桶或者生產垃圾的人。
有件事我印象很深,不過她大概不記得了。學校裏愛分小團體,女生中漂亮學習好那一波最受歡迎,也最難混進去。那段時間按照慣例每逢大課間我和她都要去操場溜達,然後在我站門口旁邊等待時,她挽著我班第一,非常受歡迎的小女孩,後面跟著團體成員abcd某某,意氣風發地準備去打沙包。那段記憶如此久遠,連當時感受也已模糊,卻始終像條螞蝗似的張牙舞爪扒在皮上磨肉吮血。現在想想,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對現實這玩意有了深刻認識,整幅畫面好似諷刺小說的演出版本,連我自己也搞不清門前呆頭呆腦的小女孩屬於觀眾還是角色那一掛的。
她看到的不是我,這事實讓我多少有些傷心,畢竟「看到」是所有友誼的基礎,和尊重同等重要。相似的經歷我大學也遇到過,不過是被當槍使了。我花了很長時間才平復過來,那真是一段暴躁和憂郁互相折磨的時光。這些在旁人看來無關緊要甚至習以為常的小事件如此不值一提,畢竟比這糟糕的多得是。於我而言卻像暴風雨般來勢浩大,頃刻間顛覆了最初的規則。
原來如此啊,我想。她給我打電話,要求常聯系,好像舍不得玩伴的樣子有點逗。簡直和高中一樣不長進,因為沒有朋友,處不好同舍關系所以就想起了我,我還以為這麽多年過去了自己的地位能比垃圾桶高點。人真是太卑鄙了,能惡毒到如此不留痕跡,讓我連指控的證據都找不出來。
至於後來發生的一切更是有趣,奪命連環call、短信質問、找相熟的人聯系,最要命的是連她男朋友都要我對人家好一點。當時我很痛苦,又覺得自己所做之事頗不符合道義,拋棄一個友好善良想要朋友的女同學。但我的原始直覺卻告訴我繼續走下去,別停,回頭就完了。
現在我離開了,知道這事依舊不符合道義,卻比任何時候都心安理得。
直覺告訴我,「你就是這麽個混蛋玩意!」
我感激答曰:「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