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鐘情是個偽命題,聽起來像某種廉價荷爾蒙爆發後,為了將其包裹成眾人所認可的事物而扣上的名號。
「此間少年」、「彼之淑女」,男人聽到這些話往往會打寒顫。至於什麽內心被挖出來一塊地方專門盛放你,祭奠我年少最美好的歲月,我們終有一日長大。這些話他簡直是厭惡,更感受不出當事人所謂苦澀和酸楚的情緒。好好一個大活人被裝在一個大骨灰盒裏,沒事揉揉搓搓表達表達自己這些年多麽辛苦,不為那些被鐘情的人,他自己也覺得毛骨悚然。
一見鐘情是因為什麽一件鐘情,常態看臉,偶爾也是所見舉動或說話方式讓你喜歡,其次身體某個部位合人眼緣。但有一點毋庸置疑,長得漂亮的比長得醜的更容易被一見鐘情,有才的比蠢貨更容易被一見鐘情。
男人為此會思考,所謂的一見鐘情是你喜歡這個人本身,還是只要符合了心理預設,那麽任意符合的對象都可以被你一見鐘情。如此想來終極的一見鐘情對象應該是自我,存在於所有人心中的自戀傾向。
他其實也不願意這麽想,太喪,聽起來就要孤獨終老的節奏。但天性裏的懷疑傾向總讓他忍不住想刺一下人們眼中的「小美好」,「小幸福」。他不是個壞人,但偶爾研究精神作怪的時候也會好奇一件事情的走向。
中學時有女孩對他告白,說第一眼見到他在陽光下眼神慵懶地看書時就喜歡上了,他想笑,又憋住了。然後一本正經問清哪年哪月,告訴女孩當時在書桌下他剛給自己來了個handjob,有點累睜不開眼睛,拿書是為了打掩護。當年的話肯定比現在粗俗,至少這個英語單詞他是不會的,也不知道用了這個代指後女孩受的心靈震撼會不會少一點,但想想那個年代估計她也不懂,到頭來又要解釋,總歸逃不了粗俗二字。
後面女孩沒聽完就跑了,而且是哭著跑出教室的。男人知道她不會再喜歡他了,因為他打破了最重要的某樣東西,這是比拒絕更嚴重的罪過,甚至因此恨上也不奇怪,事實上她也確實那麽幹了。直到畢業之前,他被全校同學叫了整整一年變態,附帶教導處的報告和他爸的棍子皮帶。
「變態」、「神經病」、「色狼」
說實話他後來也有後悔的念頭,只是後悔的並不是說了過分的話,而是一玩就玩了個大的,以後都沒有人敢跟他來個「一見鐘情」了,這樣一來他該怎麽知道那些人面對不同的話會有什麽樣的特殊反應。至於辱罵冷眼,他倒不是特別在乎,畢竟誰會在意自己沒做過的事。又不是暴露癖,正常人怎麽願意在學校裏脫褲子。
可是那個姑娘竟然如此輕易地相信了。乖乖,男人看著她紅蘋果似的臉頰和眼睛裏毫不掩飾的恨意,覺得這種感情可比「一見鐘情」來得誠實多了,也更漂亮。
人類的愛變化多端,他只要撒個小慌,就可以收獲截然相反的情緒。至於「可是你不是愛我嗎?為什麽不愛真實的我?」,經此一役,他就能判定此句話絕對是本世紀最大的謊言。還沒暴露自我就這德性,真暴露了豈不要放在火刑架上燒。
男人知道自己的皮相其實相當不錯,要不然也不會在擺脫了「變態」認知後,又撞上那麽多「被動一見鐘情」,為了測試對方的反應他做過多種嘗試,包括——
「關我屁事」,渣男,這通常要挨揍的
「抱歉,我們不適合」,眼淚與好人卡
「跟你上床倒行,交往就算了」,挨頓更狠的揍,被對方的愛慕者
「抱歉,我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做,只能辜負你的感情了」,標準回答,偶爾能收獲男神評價
他拒絕過多少人,就在他人眼中形成了多少種形象,每個人眼中都有一個特定的他,並且對其他人信誓旦旦評價某某如何如何。這是整個遊戲中最好玩的部分,也是精華所在。
試想一下,甭管好壞,連你自己也無法了解透徹的自我,被另一個人用篤信的口吻所定義,本身就是件諷刺性極強又理所當然的神奇之事。在普通人看來人一旦有了這樣的經歷,就會對感情不再信任,然而他卻因此成了一個多情且虔誠的家夥。
他總能看到事物隱藏的美好以及同等分量的虛偽,所以他選擇擁抱這份情感的熱烈。與他交往的男男女女總控訴那份熱戀時的纏綿和分手時的冷漠。
可這難道不正常嗎?愛一個人自然去靠近,不愛時遠離也是一種常態,如果連自己的心都不信任,那麽愛的真實與否又有什麽可深究的,從此無所謂金價真假。
愛是多美的情感,忠誠也是可貴的品質。所以他多情、放蕩、自私也驕矜,男人為此從不自責,因為這是人類的本性,他如此深刻地理解,所以也包容這麽做的其他人。因為無論背叛或者被背叛,本質上並沒有什麽區別,他一生愛過很多人,背叛過,也被背叛過,但愛的時刻是真實的。
男人躺在晃晃悠悠的搖椅上,任由生命之火從衰老的身體裏流逝。他回憶自己的前半生,發現確實如同年少預言那般孤獨終老了,但也沒多少遺憾,至今為止他都對生命中沒有到來一只流口水的小怪物這件事由衷感激。
現在是淩晨一點,他沒有趕上24點之前死,這是他最遺憾的事,因為男人有強迫癥,他認為在24點整點停止呼吸才是最體面的死法。不過他也可以爭取淩晨兩點死,為此要多挨一些時刻。
生命結束之前該想些什麽呢?男人回憶了情人與愛狗,發現還不足以支持漸漸閉闔的雙眼。轉而想起自己14歲和家人坐火車的經歷。
那時他剛剛發育,半夜醒來被濕漉漉的褲襠驚醒了,罵著娘從臥鋪下來的時候覷見對面有一小團光亮。仔細瞅了瞅,發現火車小桌上正坐著一個長頭發的女人,看不清臉,拿著本當年很少見的電子閱讀器,經典的黑色封皮,上面夾著個幫助觀看的冷光卡片燈,光源就是從那裏發出的。
男人,不,應該是男孩,註意到女人持著閱讀器的姿勢很特別。單手拖著,食指抵住書籍,另外三根指頭彎曲扣住封面,牢牢地抓握著整本書。女人的手比普通女性大很多,骨節分明,手指又細又長,在光源下有種剔透的蒼白。她沒有看書,眼睛望著窗外似乎在思考什麽,還沒有卸妝的嘴唇呈現出鮮艷的朱紅,抵著閱讀器的邊緣摩擦,擠壓成一道特別好看的凹陷。
他多少被這一幕迷住了,不是對面的女人,而是黑色封皮裏上演的一小幕場景。冷光下蒼白彎曲的手指和朱紅的嘴唇,午夜般的沈默,一只白骨蝴蝶煽動翅膀,準備迎接頭頂鮮艷欲滴的櫻桃。
黑、紅、白
最普遍的搭配也是最合適的搭配,眼前的幾種顏色組合在一起有種爆炸般的美,他凝視著畫面的每一部分,看蝴蝶的翅膀觸碰鮮艷的櫻桃,一點又一點。他幼小的心靈中曾經模糊領悟地道理在生命最後一刻漸漸清晰,迷戀與失戀只有前後之差,正如:
「愛是瞬間的真實,死亡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