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鄰居的存在等同於你樓下開早餐店的老板,雖然經常低頭不見擡頭見,卻往往一個月都不會有超過20個漢字的交流。
這是都市的體面,現代交往約定俗成的準則,只有腦子有毛病的家夥才會像外國電視劇那樣,帶著烤好的蘋果派去拜訪你的鄰居A、B、C,混熟了還要舉辦個露天BBQ聚會熱舞。
「世風日下之墮落」
我如此想著,在寂靜的樓道裏敲響了對面的門。
一個穿著舊黑色T恤,頭發亂糟糟的女人探出頭來。
我註意到她有一雙泛著淺綠色的眼睛,比起書店裏經常看到的「我的鄰居是妖怪」這類都市桃色小說,我更傾向於某種叫「美瞳」的偉大發明。
「你要借蔥還是蒜?」
瞧,雖然我們都知道小區超市的大嗓門老板承包了所有的日雜配送服務,可體貼如她依然為我找好了臺階。
我深深感動,捧起了手中的包裝袋。
小巧的奶白色紙袋上印著俗氣的金色花紋,上書貝弗利可蛋糕店,矯揉造作的名字。
「給新鄰居的禮物?」
我用棒讀的語氣磕磕巴巴地念完臺詞,順便展現遠超於僵屍的僵硬笑容。
她露出被雷劈了一樣的神情。
「沒記錯的話,我搬到這裏已經一年了。」
「我眼瞎」我點點頭,溫柔地補充道
「您說話可……真是直爽。」
通常情況下敬語表達的是對長者、前輩的尊敬,但有時候它也會取得極好的諷刺效果,譬如剛才的情況。
 「進來坐嗎?我煮了點咖啡」
新鄰居說這話時就像一根柱子直挺挺地立在那裏,我猜想她現在肯定希望我能像所有蹲守現代禮儀的體面人那樣,說一句不用了,然後客氣地離開。
這很好,非常好,或者說是相當好。
心理學有種理論,認為當某個人不斷重復同一句話時,通常處於不自信或者撒謊的狀態。
你知道嗎?知道就閉嘴。
視線下移,藏在女人身後的三只小腦袋順著我的目光一起齊刷刷地轉過頭,走出來發出軟綿綿地喵嗚喵嗚的叫聲。
柔軟的長毛蹭過光裸的小腿,我微微低頭,對上那雙橙黃的貓眼。
陽光下的琉璃,古神的寶藏。
「很榮幸」
我的語氣彬彬有禮, 又足夠的裝腔作勢。
放在小說裏,這叫打入敵人內部的第一步。